现将省教育厅晋教人函(2013)22号、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3〕18号)转发给你们,请通知各单位符合条件的技术工人申报相应技术岗位考核,并务于4月10日前将《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申报登记表》、申报人员一寸照片一张(照片背后需注明单位、姓名)及申报人员所填报的《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审批表》或《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任职资格考核审批表》报人事处,由人事处统一造册上报。所需《考核审批表》到人事处领取。
附件:1、《山西省人事厅关于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及工人技师考核申报工作
2、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登记花名册
3、2013年度工人技术等级及技师任职资格简要申报条件
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委、办、厅、局,省直属各事业单位,中央驻晋各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队伍建设、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需要,2013年继续在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好部分工人技术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和部分工人技术评聘工作继续按照现行有关规定由各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
二、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中符合规定申报条件的技术工人,均可申报本岗位相应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要求,考虑我省技师比例普遍较高的实际,今年对技师申报做暂时调整,即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中男年满58周岁、女年满48周岁且符合技师申报条件的技术工人可申报工人技师任职资格考核。
考核合格的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或考核合格并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取得工人技师任职资格的人员,按管理权限由各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任职资格证书》,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上岗和兑现工资的依据。
申报条件中,工作年限和本技术等级岗位工作年限计算至2013年。
三、今年组织考核的工种为汽车驾驶员、文秘资料员、收银审核员等,具体工种目录见本文附件。
未列入本目录考核范围的技术工人,可选择相近工种申报考核。相近工种的工作年限、相近工种的本技术等级岗位工作年限可以与原工种工作年限和原技术等级岗位工作年限合并计算。申报相近工种考核,须按管理权限报各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调整工作岗位的,按新的岗位申报条件申报考核。
四、申报考核的人员,须填写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审批表》或《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任职资格考核审批表》。然后由各单位按照《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登记表》分类汇总,依申报程序,逐级报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或人事机构的工资福利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全省申报高级工、技师或省直单位申报中级工、初级工考核的,按上述程序,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科(处)或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宋省职业 技能鉴定中心汇总,统一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资福利处进行资格审查。
五、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批准收取的报名费,参加考核时从考核费中冲减。
六、各市部分初级工、中级工需委托省组织考核的,按管理权限进行资格审查后,有关材料一并报送。
2013年度工人技术等级及技师任职资格简要申报条件
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种目录
3、农业类:农艺工、畜牧工、兽医工、拖拉机驾驶员、农机维修工;
4、城建类:房屋修缮工、园林绿化工、管道工、环卫工、制图员;
5、卫生类:防疫员、卫生检验员、护理员、妇幼保健员、西药药剂员、中药药剂员;
7、水利类:灌排工程工、水土保持防治工、泵站运行工、水文勘测工;
8、贸易类:中式烹调工、客房服务员、餐厅服务员、中式面点师;
9、技术监督类:衡器计量检定工、食品检验工、长度计量检定工、电磁计量检定工、纤维检验工、特种设备检验工;
11、出版类:排版工、装订工、平版印刷工、图书发行员;
2. 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花名册(中级工、高级工)(基层单位盖章)
3. 现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种等级证书复印件(基层单位盖章)
6. 考核费30元/人(晋价费[2003]267号)
7. 由所在单位统一报表(4月10日前上报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