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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山西省高等学校131领军人才的通知
2013-08-24 00:00   审核人:

 关于申报山西省高等学校131领军人才的

通 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高等学校131领军人才工程实施办法》(晋教人【2013】35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政府债券资金支持高校提升服务转型综改能力建设项目的通知》(晋教财【2013】113号)文件精神及省教育厅安排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务必向各单位负责人汇报并通知到本单位所有教师,符合条件的教师要积极申报。

二、各有关单位务于8月27日下午4:00前派专人将山西省“131”领军人才工程入选人员工作协议书(附件2)一式三份、《高校“131”领军人才工程优秀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申报书》(附件3)一式一份(具体上报份数待省教育厅确定通知各高校后再复印)、支撑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山西师范大学131领军人才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报人事处,并将个人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sxsdrsk@163.com,联系电话:2051080。

三、第一层次(院士)、第二层次(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知名学者、学术带头人)申报人选须签订协议书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第三层次(优秀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申报人选须填写《高校“131”领军人才工程优秀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申报书》、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并签订协议书。

四、本次申报第三层次人选经费预算总额为50000元人民币,须依托一个科研项目进行申报,经费限用于购买仪器设备、图书资料。

五、山西省“131”领军人才工程入选人员工作协议书中的聘任方(简称甲方)、第一条、第四条、第五条中的甲方负责人签字和甲方单位公章等四项内容由学校统一填写,其他内容由申报人填写,最后的落款日期暂不要填写。

 

附1:《山西省高等学校131领军人才工程实施办法.doc

附2:《山西省131领军人才工程入选人员工作协议书.doc

附3:《高校131领军人才工程优秀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申报书.doc

附4:《山西师范大学131领军人才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doc

附5:《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政府债券资金支持高校提升服务转型综改能力建设项目的通知.doc

 

本通知及附件电子版可从人事处网页下载。

 

 

 

 

山西师范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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