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设置  规章制度  政策法规  办事程序  师资力量  人才政策  下载专区 
栏目导航
 规章制度 
 人事管理 
 师资管理 
 职称管理 
 劳资管理 
 社保管理 
 博士后流动站 
 人才交流中心 
快速通道
当前位置: 首页>>规章制度>>师资管理>>正文
山西师范大学特聘教授招聘办法
2015-09-20 17:35   审核人:

晋师校字[2000]51号  

为了适应国家创新体系的建立,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1999]41、42号文件精神,有效地实施我校重点学科和学位点建设发展规划,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科建设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特聘教授的专业  

招聘特聘教授的学科专业,原则上依据《山西省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所认定的在2005年前可以达到申报博士点条件的学科专业,它们是:应用数学、戏剧戏曲学、政治经济学、教育史、课程与教学论、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  

二、特聘教授的条件  

1能从事科研教学第一线工作,一般应是博士生导师,年龄在45岁以下,特殊情况不超过55岁,院士可延至65岁。  

2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了国内外公认的重要成就。  

3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构想,具有领导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和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4学风正派,有团结协作精神和组织能力。  

5能履行与特聘教授相应的岗位职责。  

三、特聘教授的待遇  

1提供可以开展学术研究所需要的办公室、实验室和实验设备。  

2可自带助手或配备专职助手,组建学术梯队。  

3按以下四种不同类别享受如下待遇:  

A人事、工资等关系完全调入我校工作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医疗福利待遇,并提供年特殊津贴12万元,年科研经费20万元,提供10万元购房补贴及房源,安排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入托。  

B以双聘教授身份在我校工作,每年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享受年特殊津贴10万元,提供年科研经费15万元,在校期间免费提供居住三室一厅住房。安排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入托。  

C以双聘教授身份在我校工作,每年工作时间在4个月以上的,享受年特殊津贴8万元,提供年科研经费10万元,在校期间免费提供居住三室一厅住房。  

D以双聘教授身份在我校工作,每年工作时间在2个月以上的,享受年特殊津贴6万元,提供年科研经费8万元,免费提供居住三室一厅住房。  

四、特聘教授的义务  

1在三年内,理科特聘教授发表以第一作者和第一著作权单位为山西师范大学,且被SCI收录的学术论文6(5、4、3)篇以上,或在被SCI收录的高影响因子区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2、1、  

1)篇以上,文科特聘教授在“中国社会科学”或相应级别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6(5、4、3)篇以上,或发表上述级别刊物的学术论文2(2、1、1)篇以上并出版本学科有重大影响的学术专著一部(50万字以上)。  

2组建一支5人以上的学术梯队,举办学术研讨班,使梯队成员达到每人在三年内发表1篇SCI收录的学术论文。  

3在三年内使我校在本学科领域的研究水平处于省属高师院校的较高水平,并达到博士学位授权点的申报条件。  

五、招聘特聘教授的办法  

1符合招聘条件的国内外学者均可应聘。  

2应聘人员填写《山西师范大学特聘教授登记表》(包括简况、学术主要成就、工作思路及预期目标等)。  

3经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和学术委员会讨论确定,报校长批准。  

4受聘人员与学校签订《山西师范大学特聘教授协议书》。  

六、管理部门  

我校招聘特聘教授的工作由人事处组织进行,受聘教授在我校工作期间的待遇,由人事处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  

山西师范大学  

2000年1月15日  

山西师范大学人事部   版权所有
 地址:中国 ·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339号   邮编:03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