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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科办事程序
2015-11-09 15:33   审核人:

一、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程序

 (一)市内参保人员住院报销程序

  1.在市内住院的,需持社保卡或医保卡到所在医院医保科办理入院手续——出院时只结算自费部分。

  2.需到外地就医的,持公立医院诊断证明或检查报告单、身份证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到医保中心办理转诊手续——出院后将转诊审批表、住院病历复印件、所在医院诊断证明、身份证复印件、费用明细汇总单、正规发票送人事处社保科——社保科审核登记后送医保中心报销——报销后通知本人。

 (二) 异地备案人员医药费报销程序

 1.在所选定的医院发生医药费后,需将住院病历复印件、诊断建议书、正规发票、费用明细汇总单、身份证复印件、异地安置表寄往人事处社保科——社保科审核登记后送市医保中心报销——报销后通知所在单位领取并及时通知本人。

 2. 未在所选医院就医的,除上述资料外需另提供转院证明或急诊证明、医院主治医生的联系电话,如另有原因的需提供情况说明。

 3. 发生的门诊费用,时间每满一年或累计金额在1000元及以上的,将正规发票及明细寄往人事处社保科,报销程序同上。

 (三) 外出探亲及出差急诊

 需住院后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告知本单位——由本单位开具有关证明并及时报送人事处社保科——社保科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报销程序同上。  

 (四) 山西省省内就医持社保卡直接报销市区

 太原、大同、阳泉、晋城、朔州、晋中、远城、忻州

 

二、生育保险报销及生育津贴领取程序

1、参保女职工怀孕10周内持《生育服务登记表》一份(在校计生办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身份证复印件、《生育备案登记表》(人事处网站下载)到人事处社保科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2、生育女职工在生产时,持《生育备案登记表》、社保卡或医保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定点生育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办理入院手续——出院时只结算自费部分。  

3、在外地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女职工,需提交急诊、急救证明或因公出差的相关证明,其它情况人员需提前申请报批。  

4、生育女职工出院后生育津贴报销所需证件:(1)单位证明 (2)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3)生育(或再生育)服务登记表 (4)医院手续:已在医院报销的需提供(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出院证、诊断证明书、产检发票);未在医院报销的除需提供已在医院报销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住院原始发票、住院病历复印件、费用清单汇总单)及时报送人事处社保科——社保科审核登记后送医保中心生育科——报销后通知本人。  

 5、生育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由发放工资变为享受生育津贴,津贴领取与医药费报销同步。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部分,由学校予以补足。  

 

三、意外伤害报销所需手续

正规发票、费用明细清单汇总单、身份证复印件2张、病历复印件、单位证明(证明患者为本单位职工或无第三方责任)、无第三者责任证明    

四、新参加工作及调入人员参保程序

持人事科 “注册通知单”及本人报到证、身份证复印件到人事处社保科进行登记——由社保科报医保中心办理,三个月后本人可登陆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如有问题可直接联系市社保中心。咨询电话:7186971  

 

五、调出人员退保程序

直接持人事科“通知单”及本人调档函到社保办办理,工资停发一个月后由本人持卡到医保中心办理个人账户清户手续或转移手续。  

 

六、 备注

 1. 住院病历复印件 (内容:病历首页、入院记录、检查化验单、手术记录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

 

 2. 身份证复印件(二代正反复印在A4纸上)

 3. 无第三者责任证明(由当地公安或社区居委会出具,注明受伤原因,确无第三者责任)

 4. 住院病历复印件、诊断建议书、住院发票、费用明细汇总单都需加盖医院红章

 5. 住院期间发生中草药费用的需提供处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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