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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18年度教师系列晋升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答辩的工作安排
2018-12-12 09:29   审核人:


关于我校2018年度教师系列晋升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答辩的工作安排


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71069号),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8664号),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度全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8998号),《山西师范大学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晋师人字〔201825号)和《山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规则》(晋人职字〔200630号)以及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的职称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度教师系列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知识与能力并重的原则,通过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答辩,考察申报者的学术水平和教学业务能力,为高评会提供真实的学术评价依据。同时通过学术答辩,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增进学术交流,提高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水平和学术创新能力。

二、参加答辩人员范围

根据国家教育部授权和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从2017年起,我校自主开展高校教师正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工作,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我校对教师系列高级职务评审权学科自行组织学术答辩与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凡申报教师副高及以上任职资格者一律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答辩,答辩成绩须符合相关要求。

三、参加答辩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1.填写答辩书一份(从省教育厅网<下载专区>或山西师大职称评审QQ群下载,A4格式)。申报答辩的学科必须与本人从事的专业和拟申报评审的学科一致。

2.任现职期间、近5年来的学术工作总结(字数不超过2千字,用A4纸打印5份,单位审核盖章)。学术工作总结要点可填入答辩书相关栏目。

3.答辩论文要求。由参评人从送审并经专家鉴定合格的论文代表作中指定两篇作为答辩论文(论文须符合查重要求),填写到答辩书的相关栏目中,同时将论文各复印5(包含论文封面、封底、目录,并加盖公章),并附SCIEISSCI、北大核心、南大CSSCI收录检索报告1份。

4.申报社会服务与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型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申报必备条件中包含学术论文的,论文(1篇)要求同上,同时需填写1种专利或技术的推广应用报告,报告内容包含:所推广的专利或技术的原理、创新点、与自己所从事和申报学科的相关性、在国内外所处水平、推广应用单位、解决的实际问题、取得的收益、存在的不足或需要改进的方向等。如申报必备条件不包含论文,需提供2种专利或技术的推广应用报告(要求见答辩书)。

5.参加上年度答辩未通过者,再次答辩时须提交新发表的论文(或教学科研新成果),否则不予接收申报答辩。

6.以上答辩材料单独装入档案袋并和本人职称申报材料同时报送。

四、个人答辩内容及时间

答辩时间为15-30分钟(具体时间由各学科组统筹安排)。答辩内容包括个人情况简要介绍、专家提问与回答、专家点评等三部分。个人情况简要介绍时间为5分钟。介绍内容包括:姓名、单位、学历学位(在何校取得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学位)、从事的专业及研究方向,所授课程名称和申报职务;本人近5年学术研究情况,包括学术研究进展情况,研究成果在本学科所处的位置,完成的理论实践课题和对本专业学科前沿动态掌握情况;本人答辩论文的主要学术观点、学术创新点以及本人的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成果。

五、答辩形式

1.实行答辩论文评判、专业答辩命题匿名制和现场答辩公开进行的办法。允许参加答辩人员和其他人员旁听。答辩者回答问题结束后,评委当场进行点评。

2.答辩以问答为主,可多次随机提问,通过答辩考察了解答辩论文的真伪、学术水平的高低,衡量答辩者的教学科研成果,在所从事专业领域内的学术地位和作用。对学术上有争议的观点,答辩人和答辩评委可将各自的意见写成书面材料呈交高评会裁定。

3.为了维护答辩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欢迎答辩人员对答辩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可向学校书面材料举报。答辩过程全程录像。

六、评委命题

以便于直接交流且利于考察答辩者学术水平、能力的原则进行命题。答辩题目应涵盖专业知识和创新能力等内容。评委根据答辩者提交的论文和总结,在此范围拟出3道答辩题,答辩者从中选择2道题回答。答辩评委外校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

七、评分标准

1.答辩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学术答辩总成绩为100分,其中:论文、科研学术水平评价占50%,现场答辩成绩占50%

2.答辩总成绩分为三个档次:优秀(85分以上)、合格(60-84分)、差(60分以下,不含60分)。

3.评委根据答辩人所在的答辩分组及申报晋升教授职务和副教授职务的水平赋分后,再按优秀、合格、差(不合格)361的比例分别进行排队、确定名次。按得分高低,严格执行省人社厅规定的优秀率不得突破30%、淘汰率不低于10% 的比例要求,分别确定本层级的优秀、合格、不合格及淘汰人员。答辩总成绩实行不合格淘汰和末尾淘汰。答辩成绩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人数占比不足晋升本职级答辩人员人数的10%时,淘汰本职级排队在后10%名次的人员。

八、答辩结果使用办法

学术答辩结果提交高评会作为评审的主要依据之一。

1.答辩成绩刚达到合格线,且学术水平、工作业绩较差者,在评审时学科组一般不向评委会推荐。

2.破格(含任期破格、学历破格、特殊破格)晋升的答辩成绩须为优秀。

3.答辩成绩申报当年有效。

九、答辩时间、地点及分组顺序安排

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分组及顺序另行通知。请注意及时登录校人事处网页或山西师大职称评审QQ群查阅通知。

十、答辩人员注意事项

1.下载填写《2018年度山西师范大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参评人员承诺书》,学术答辩抽签时交现场工作人员。

2.凡参加答辩的人员,答辩时不得携带任何讲稿和提纲。答辩开始,答辩人首先作自我介绍:本人姓名,所在学校、院(系),本人从事的专业及研究方向,所授课程名称和申报职务。外语专业用外语答辩。

3.参加答辩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请提前到达指定答辩地点候答,根据实际进度参加答辩,逾期不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进入答辩会场人员要及时关闭手机,保持答辩现场安静。

4.等候答辩或旁听时,不得在会场随意走动、交头接耳、对答辩人评头论足、发出任何声响,以免影响答辩人现场发挥。

5.答辩人应自觉维护评审答辩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不得干扰评委正常评审工作,不得请托任何关系人给评委打招呼,不得采取其它可能影响评审工作的方式、办法等干扰评审工作。凡有违反者,经劝阻无效的,将取消其答辩资格及答辩成绩。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等行为者的,追究其相应责任。

山西师范大学人事处、职称办

2018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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