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14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4]376号)及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条件
1.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取得博士学位或取得硕士学位同时承担省以上重点项目的;
2.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3.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经济效益。
4.归国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二、申报项目类别
1.重点项目资助,用于资助回省留学人员从事我省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新技术研究开发等项目、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
2.普通项目资助,用于资助新近回省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研究课题学术思想新颖,具有重要科学价值或较好应用开发前景。
3.其他类资助,用于资助海外留学人员短期回国来我省开展合作研究、学术技术交流、考察、讲学等活动。以及资助回省留学人员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购买科研必需的仪器零部件、化学试剂、药品、耗材和图书资料等。
三、申报时间及办法
各学院(所)接到通知后,请及时通知本单位留学回国人员积极申报,并于2014年7月14日17:00前将下列材料报送人事处1004室,逾期不予受理:
1.《山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一份(表格见晋人字[2005]81号文件附件,或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可下载,网址:http://www.sx.hrss.gov.cn/);
2.本人书面申请;
3.同行专家对项目的推荐资助书面意见。
《申请表》、个人书面申请及专家推荐意见,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双面打印并加装封皮,封面内容与《申请表》封面内容一致,页数不超过20页。
人事处联系人:刘岗; 电话:0357-2051080
山西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