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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师范大学2011年度岗位绩效考核登记表填表说明及注意事项

2011年12月22日 00:00

山西师范大学2011年度岗位绩效考核登记表

填表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在进行岗位绩效考核之前,请务必认真学习《山西师范大学岗位考核办法》(晋师党字[2011]41号),明确各类各级岗位所要求的本年度的考核标准及必须完成的考核条件。

    二、考核时段为2011年度,即2011年1月1日—12月31日(2011年退休的人员和新来校人员考核时间按在职时间计算),考核条件中所要求的各类奖项、项目、成果、论文、著作等均要求在此时间范围内获得。对考核条件中第一年不作硬性要求的可不填写。

    三、2011年职称(职务)变动人员分段进行考核,本年度内涉及专业技术和管理编制转换转换的,分岗位分阶段进行考核。

    四、《山西师范大学2011年度岗位绩效考核登记表》填写规范。

    1、单位、职称(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级别(如教授二级、教授三级、教授四级、副教授五级、副教授六级、副教授七级、讲师八级、讲师九级、讲师十级、助教十一级、助教十二级、高级实验师五级、高级实验师六级、高级实验师七级、实验师八级、实验师九级、实验师十级、助理实验师十一级、助理实验师十二级)、岗位类型(仅限教授、副教授填写,分为教学型、教学科研型、科研教学型三类)均严格按照人事处12月21日下发的《山西师范大学岗位确认登记表》填写,

    2、工勤岗位绩效考核登记表中的工勤等级指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现工勤等级工种指现所聘工勤等级考取的工种(如:汽车驾驶员、房屋修缮工、消防战斗员、文秘资料员等);现工作岗位指具体在本单位的工作岗位(如专职司机、维修工、消防员、办公室秘书等);岗位级别指工勤二级、工勤三级、工勤四级、工勤五级。

    3、基本条件:围绕《山西师范大学岗位考核办法》(晋师党字[2011]41号)中对各类岗位的考核规定中的基本条件要求作简要总结概括。

    4、指导青年教师:此项限教授填写,写明指导青年教师人数。

    5、招收或指导研究生:写明每年招收或指导研究生人数。

    6、指导学生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写明指导学生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人数。

    7、学术报告:本年度在学校、学院举办学术报告的时间、地点、报告题目及次数。

    8、学生评教:学生评教结果采用一年两个学期评教结果中名次最好的一次。

    9、本工作领域个人受表彰情况:写明何时何地受到何部门何种表彰。

    10、基层单位初审等次意见填写须写明“经初步审核,拟确定为合格(或不合格)等次”。考核小组审定等次意见、学校考核等次意见均由学校统一填写。

    11、考核表格可填写后打印、也可打印出空表后手填,但表格须用一页A4纸正反面打印,不得破坏表间结构,且不得有任何涂改。

    五、各基层单位及相关审核部门的职责。

    1、各学院(所)负责绩效考核登记表所有填写信息的初审和指导青年教师情况的审核。

    2、组织部负责处级、科级干部的考核。

    3、教务处负责工作量(给本专科生上课及指导本专科生论文、实习等)、教学类获奖、项目、团队建设、教材、学生评教、指导本专科生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情况等方面的审核。

    4、研究生学院负责工作量(给研究生上课及指导研究生论文、实习等)、有关获奖、项目、团队建设、指导或招收研究生、指导研究生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情况等方面的审核。

    5、科技处负责有关获奖、项目或成果、学科及团队建设、学术论文、专著、学术报告等方面的审核。

    6、人事处负责工勤人员、管理人员中的科员的绩效考核和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的考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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