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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职称评审报送材料最新通知
2009-06-28 00:00   审核人:

关于申报2009年职称评审材料有关要求的最新通知

 

        为做好我校2009年度的职称评审工作,保证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山西师范大学2009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现将报送职称评审材料要求等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及各位申报老师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及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一、报送材料要求:

根据工作安排,要求以各学院为单位统一到人事处职称办报送职称评审材料,请各位参评老师与所在单位联系。

二、报送材料时间安排:

报送时间:2009年7月1日(周三)。报送材料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① 7月1日报送材料的单位:

 8:00- -9:00     文学院、政法学院、

9:10--10:00    历史学院、外国语学院

10:1011:00    经济学院、管理学院(社政部)

11:1012:00    美术学院、音乐学院、

15:0016:00    教师教育学院

16:1017:00    教科院、传媒学院、

17:1017:30    戏研所、体育学院

② 7月2日报送材料的单位:

8:00- -9:00    数计学院、物信学院、

9:10--10:00     城环学院、生命学院

10:1011:00    生工学院

11:1012:00  化材学院

15:0016:00  教辅系列(图书馆、测试中心、实验系列)

二、需上报的申报材料:

1、各类表格:

(1)任职资格申报表(评审表)

教师系列

申报教授、副教授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4份;

申报讲师职务的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3份;

教辅系列

申报高级者的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

申报中级职务的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3份;

(2)教师职务评审情况登记表

《山西师范大学教师(辅)职务评审情况登记表》(按要求,请将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盖章后的登记表1份装入申报者本人档案材料)。

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留复印件。

4、外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免试的需提供相关证件,2009年参加外语考试者需提供人事部门考试合格证明)

5、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免试的需提供相关证件,2009年参加考试者需提供人事部门考试合格证明)

6任现职来近五年的教师、辅系列年度考核表。(由人事处统一整理

7、学校教学指导与监督委员会教学考核评价表。(教务处统一整理

8、获奖证书、发明专利科研成果鉴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现职务申报表、任职资格文件或任职资格证书原件、现聘任文件及复印件。(由人事处统一整理

10、答辩书申报副高以上者)。

11、论文、专著原件及网上检索页。根据省教育厅统一要求,试行晋升教授职务对专著进行盲评,专著仅限报送教育厅职称办公室通过者。上报材料时需将学术刊物论文、著作与网上检索页(每篇文章单独检索,学院、科技处审核并盖章)一同上报。未经网上检索的不予以受理。

12、材料目录清单一份。(人事处职称办网页上下载)

报送材料时请将所有材料装袋,证书原件单独装袋以防丢失,原件审核后留复印件,复印件(2-8页)统一单独复印到A4纸上,按序装订成册。

三、评审收费标准

评审费用按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教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行字[2005]4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职务评审费(高级300元/人,中级200元/人)。

四、报送地点

报送地点:  人事处职称办 (科学会堂A座10层1011室)

联系电话: 2051081    联系人:   张 宏 业

请参加2009年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认真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核对报送材料的各项内容,各单位严格按规定的时间要求统一报送材料,有不清地方请咨询,并注意及时查阅人事处职称办网上信息通知。

 

校职称办         

2009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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