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岗位设置(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中级)
有关支撑材料的通知
现需各单位在聘专业技术人员(副高、中级)提供各类学术荣誉、获奖、项目及成果、责任作者发表学术论文的支撑材料(荣誉证书、通知、证明、论文等复印件;复印件统一为A4纸,论文仅需复印首页即可)和各类表格(需提交打印版和电子版,电子邮箱:sxsdrsk@163.com;表格下载地址: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请务于12月25日上午10:00前报送至人事处办公室(科学会堂1004室,联系人:陈向波,张静霞)。
(1)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及以上奖项;
(4)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及以上奖项;
(9)省文化艺术类一级学会(协会)的美术、设计、音乐、舞蹈、戏剧、影视作品奖及以上奖项;
(10)首席教练,其训练一年以上运动员或培训两年以上运动员输送后四年内,取得省运会、省运会集体项目、省锦标赛、省大学生运动会、省大学生运动会集体项目及以上奖项。
(1)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及以上奖项;
(4)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及以上奖项;
(9)省文化艺术类一级学会(协会)的美术、设计、音乐、舞蹈、戏剧、影视作品奖及以上奖项;
(10)首席教练,其训练一年以上运动员或培训两年以上运动员输送后四年内,取得省运会、省运会集体项目、省锦标赛、省大学生运动会、省大学生运动会集体项目及以上奖项。
省部级项目包括省科学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省软科学项目、省教改项目及部委所属项目。
需提供主持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和主持校级项目情况。
需提供责任作者发表不低于本校学报及以上学术论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