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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答辩须提供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2009-05-06 00:00  

参加答辩须提供的材料

 

1、填写答辩书一份。申报答辩的学科必须与申报评审的学科一致,不能随意变换学科。

2、任现职期间或近5年来的学术工作总结(字数不超过2000字),用A4纸打印2份。学术工作总结要点填入答辩书相关栏目。

3、提交两篇任现职以来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代表本人最高学术水平、最新研究成果并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学术论文原刊物各一本(须附网上检索页并加盖学校审查印章),论文各复印2份

4、答辩论文要求。申报教授职务的,须提供国家级刊物论文1篇,被SCI、EI收录的请附收录检索证明。申报副教授以上职务的,必须是发表在正刊上(发表在增刊、专刊或特刊上的论文不算);发表在高校学报上的论文,其学报学校不能低于本校层次。

5、未公开发表的论文、用稿通知、清样和以前晋升职称使用过的论文一律不能作为答辩材料。

6、报送材料时间:2009年5月14日下午5时前,答辩费用:300元/人。

7、答辩时间:2009年5月23日至2009年5月24日

8、答辩地点:2009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3点参加答辩人员请到山西财经大学校北校区主楼前看答辩时间安排。

9、由各学院统一到职称办领取和报送答辩表格及相关材料。

 

  特此通知

200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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