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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教师系列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答辩的工作安排
2019-10-17 14:48   审核人:

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9年度教师系列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知识与能力并重的原则,通过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答辩,考察申报者的学术水平和教学业务能力,为评审委员会提供真实的学术评价依据。

二、参加答辩人员范围

2019年度晋升教师系列副教授及以上的教师,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学术答辩。

三、参加答辩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1.填写答辩书一份。申报答辩的学科必须与本人从事的专业和拟申报评审的学科一致。

2.任现职期间近5年来的学术工作总结(字数不超过2千字,用A4纸打印5份,单位审核盖章)。学术工作总结要点可填入答辩书相关栏目。

3.答辩论文要求参评人从送审并专家鉴定合格的论文代表作中指定两篇作为答辩论文(论文须符合查重要求),填写到答辩书的相关栏目中,同时将论文各复印5份(包含论文封面、封底、目录,并加盖公章),并附SCI、EI、SSCI、北大核心、南大CSSCI收录检索报告1份。

4.申报社会服务与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型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申报必备条件中包含学术论文的,论文(1篇)要求同上,同时需填写1种专利或技术的推广应用报告,报告内容包含:所推广的专利或技术的原理、创新点、与自己所从事和申报学科的相关性、在国内外所处水平、推广应用单位、解决的实际问题、取得的收益、存在的不足或需要改进的方向等。如申报必备条件不包含论文,需提供2种专利或技术的推广应用报告(要求见答辩书)。

5.参加上年度答辩未通过者,再次答辩时须提交新发表的论文(或教学科研新成果),否则不予接收申报答辩。

6.以上答辩材料单独装入档案袋和本人职称申报材料同时报送。

四、个人答辩内容及时间

答辩时间15-30分钟(具体时间由各学科组统筹安排)。答辩内容包括个人情况简要介绍、专家提问与回答、专家点评等三部分。个人情况简要介绍时间为5分钟。介绍内容包括:姓名、单位、学历学位(在何校取得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学位)、从事的专业及研究方向,所授课程名称和申报职务本人近5年学术研究情况,包括学术研究进展情况研究成果在本学科所处的位置,完成的理论实践课题对本专业学科前沿动态掌握情况;本人答辩论文的主要学术观点学术创新点以及本人的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成果。中间时间回答提问,后5-10分钟点评、辩论。

五、答辩形式

1.实行答辩论文评判答辩匿名命题现场公开答辩的办法。允许参加答辩人员其他人员旁听。答辩者回答问题结束后,评委当场进行点评

2.答辩以问答为主,可多次随机提问,通过答辩考察了解答辩论文的真伪、学术水平的高低,衡量答辩者的教学科研成果,在所从事专业领域内的学术地位和作用。对学术上有争议的观点,答辩人和答辩评委可将各自的意见写成书面材料呈交高评会裁定。

3.为了维护答辩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欢迎答辩人员对答辩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可向学校书面材料举报。答辩过程全程录像。

六、评委命题

评委本着便于直接交流,又利于考察答辩者学术水平、能力的原则进行命题。答辩题目应涵盖专业知识和考察创新能力等内容。评委根据答辩者提交的论文和总结,拟出3道答辩题,由答辩者从中选择2道题回答。

七、评分标准

1.答辩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学术答辩总成绩为100分,其中:论文、科研学术水平评价占50%,现场答辩成绩占50%。

2.答辩总成绩分为三个档次:优秀(85分以上)、合格(60-84分)、差(60分以下,不含60分)。

3.评委根据答辩人所在的答辩分组及申报晋升教授职务和副教授职务的水平赋分后,按得分高低,严格执行省人社厅规定的优秀率不得突破30%、淘汰率不低于10% 的比例要求,分别确定本层级的优秀、合格、不合格及淘汰人员。

八、答辩结果使用办法

学术答辩结果提交评审委员会作为评审的主要依据之一。

1.破格晋升的答辩成绩须为优秀。

2.答辩成绩申报当年有效。

九、答辩时间、地点及分组顺序安排

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分组顺序另行通知。请注意及时登录校人事处网页查阅通知。

十、答辩人员注意事项

1.学术答辩抽签时填写《2019年度山西师范大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参评人员承诺书》(现场领取),交现场工作人员。

2.凡参加答辩的人员,答辩时不得携带任何讲稿和提纲。外语专业用外语答辩。

3.参加答辩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答辩地点候场,不到者按弃权处理。严禁携带手机进入答辩现场,保持答辩现场安静

4.等候答辩或旁听时,不得在会场随意走动、交头接耳、对答辩人评头论足、发出任何声响,以免影响答辩人现场发挥。

5.答辩人应自觉维护评审答辩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不得干扰评委正常评审工作,不得请托任何关系人给评委打招呼,不得采取其它可能影响评审工作的方式、办法等干扰评审工作。凡有违反者,经劝阻无效的,将取消其答辩资格答辩成绩。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等行为者的,追究其相应责任。

 

 

山西师范大学人事处职称办

2019年10月13日

 

附件【2. 2019年度山西师范大学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答辩日程安排的通知.doc已下载
附件【3. 2019年度山西师范大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参评人员承诺书.doc已下载
附件【4. 2019年度山西师范大学学术答辩流程及相关要求.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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