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我省教辅和其他系列职称评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 2020年度教辅系列和其他系列职称评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申报教辅及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须为学校在聘在岗人员(以学校岗位设置为准)。(教辅及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包括实验、图书资料、出版、档案、经济、会计、审计、工程、卫生、中小学、幼儿园等)
二、评审条件
按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等相关系列职称评审安排意见及相关规定程序执行。以考代评系列的人员须参加学校相应系列的评审推荐。
三、评审程序
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校学科组评议→校教辅系列推荐评审委员会评议推荐
(一)个人申报
(二)所在单位推荐
各单位成立职称评审推荐评议组,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的审查和推荐。各单位推荐评议组人员须报学校备案。各单位对申报者进行评审推荐及顺序排名,并出具推荐意见;推荐结果及排名情况须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
(三)学科组评议
学科组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推荐。学科组组长向评审委员会汇报评议结果。
(四)校教辅系列推荐评审委员会评议推荐
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审核评价,确定推荐人选。
四、时间安排
(一)10月12日-14日,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二)10月15日,报送材料至职称办
五、报送材料要求
1.《2020年(学院)职称评审推荐评议组成员名单》
纸质版一份,签字盖章
2.《2020年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推荐排序及推荐公示表》
纸质版一份,签字盖章
3.《2020年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花名册》
纸质版一份,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邮箱
4.各系列职称评审情况登记表(按各系列文件要求格式填写)
纸质版原件一份,电子版发送邮箱
5.各系列申报人员按照相应系列评审安排文件要求准备的申报材料
六、其他
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实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和评议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申报人推荐综合排名和单位鉴定意见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出具推荐评审意见。
要严肃申报纪律,实行“双承诺”制,所有申报人员和所在单位须确保提供材料真实可靠。申报人及所在单位须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签字确认。
联系人:崔琳
电子邮箱:sxnuzcb@163.com
联系地址:科学会堂10层1006室
联系电话:0357-2051081
附件:
1.《2020年(学院)职称评审推荐评议组成员名单》
2.《2020年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推荐排序及推荐公示表》
3.《2020年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花名册》
人事处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