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申报教师高级职称人员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1]15号),现就2021年度教师职称评审摸底工作和申报教师高级职称论文查重检测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查重检测范围
作为申报教师高级职称(教授、副教授)评审支撑材料提交的学术论文须进行查重检测。送检的论文须是本年度拟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一致的学术论文。
二、须提交的材料
以学院为单位按附表7要求报送:
附表1《2021年××××学院送检论文汇总表》
附表2《学术论文检测结果一览表》
附表3《论文检测结果通知单》
附表4《已发表但未能检测论文查重承诺书》
附表5《2021年职称评审学术论文查重检索承诺书》
附表6《2021年拟晋升教师职称人员摸底花名册》
附表7《材料报送要求》
三、其他
1.查重结果将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学术剽窃、一稿多投、不当署名和查重率超过有关规定的送检论文,不得作为申报评审的支撑材料。查重合格的学术论文方可作为代表作进行同行专家鉴定。
2.申报者须确保提交的电子版文稿和所公开发表的文章一致,如发现有不一致者,将取消当年职称评审资格。
3.查重申报以学院(系、所、部门)为单位,不接受个人申请查重。查重检测由人事处统一组织实施,费用由学校统一支付。
4.SCI、EI收录的论文、已查重检测过的论文不需要查重。
5.报送时间:2021年4月19日-23日
联系人:崔老师
电子邮箱:sxnuzcb@163.com
联系地址:科学会堂10层1006室
联系电话:0357-2051081
附表1-7
人事处职称办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