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履职尽责,激发和提升创新创造活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学校实际,对教辅及其他系列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做以下工作安排:
一、评审范围
在相应教辅及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根据承担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须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且兑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资。
二、系列设置
教辅及其他系列包含实验技术、工程技术、图书资料、档案、出版、卫生技术、会计、审计、经济、中小学教师等职务系列。
三、层级设置
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均设置初级、中级、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其中高级职务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
目前未设置正高级职务的系列将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发展需要逐步进行设置。
四、评审条件
教辅及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按照相应主管部门印发的相关职称评审文件执行。
五、推荐办法
教辅及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受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组织实施工作。
按照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相应系列主管部门评审政策文件要求,由学校成立教辅及其他系列专家评审推荐组,负责评审推荐工作。专家评审推荐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排序。
六、评审职数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和岗位设置情况,教辅及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由学校按岗位职数差额遴选,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职数限额为评审排序前二分之一(含)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不设推荐职数限额。
七、时间安排
按照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审推荐工作。
八、材料报送要求
各系列晋升职务人员按照相应系列评审安排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九、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人事处 职称办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