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医保中心相关政策,我校2002年8月以后职务为副厅级以上和职称为正高级人员,于2022年7月1审核认定为“省直医疗保险照顾人员”,享受时间从2021年9月1日起。享受待遇如下:
1.个人账户:
“省直医疗保险照顾人员”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按250元/月划拨至社保卡。
2.住院报销:
所发生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费用部分在原公务员医疗补助基础上提高10%。(公补医疗补助比例为60%,医疗照顾人员补助比例为70%)
3.以上人员领取新的诊疗手册(红色)后原诊疗手册(绿色)作废。
人事处社保科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