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岗位分级方案》(晋师人字〔2025〕20号)、《山西师范大学岗位分级聘用实施办法》(晋师党〔2025〕91号)等文件精神与要求,为做好我校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分级聘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分级实施范围
全校受聘在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人员最迟应当在距离本人法定退休年龄三个月之前进行申报。
二、工作程序
岗位分级聘任工作程序按照《山西师范大学岗位分级聘用实施办法》(晋师党〔2025〕91号)规定执行。
二、三级岗位的申报竞聘:依据《山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岗位分级方案》(晋师人字〔2025〕20号)规定的申报竞聘条件,按个人申报、学院(部门)推荐、学校审定、结果公示、上报核准的程序进行。
五、六、八、九级岗位的申报竞聘:学院(部门)工作组根据学校岗位分级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不低于学校申报竞聘条件的分级细则;在学校核定的本学院(部门)五、六、八、九级职数范围内,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申报、审定、报备等工作。同时,非教师系列由各单位按照学校条件一并组织申报、审定、报备等工作。
三、材料审核
各单位安排专人统一携带申报人员材料到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各职能部门审核时间为11月17日至11月19日。
四、材料提交
各单位在完成二、三级岗位推荐程序后,于11月21日统一将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表》、支撑材料复印件、《推荐人员汇总表》纸质版报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推荐人员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xsdrsk@163.com。
各单位在完成五、六、八、九级岗位审定程序后,于11月26日统一将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表》、支撑材料复印件、《审定人选汇总表》纸质版报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审定人选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xsdrsk@163.com。
所有支撑材料时间均截止到2025年9月30日。
五、组织领导
各相关单位要精心组织,稳慎实施,严格政策。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相关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一经查实,五年内不得申报,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材料收取地点:行政北楼418室
联系人及电话:王静 孙晓琳 0351-2051080
附表:1.山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
2.山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
3.山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五(六)级岗位申报表
4.山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八(九)级岗位申报表
5.山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汇总表
6.山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推荐人选汇总表
7.山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五(六)级岗位审定人选汇总表
8.山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八(九)级岗位审定人选汇总表
人力资源部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