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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调出
2015-09-20 18:01   审核人: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单位领导和主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 

3.人事处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讲师以上或硕士以上学位专任教师须经校长办公室会议决定。 

4.学校同意调出后,人事处通知本人先办理房产手续,然后再到有关单位办理离校的相关手续。 

5.到人事处办理正式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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