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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师报考攻读研究生
2015-09-20 18:02   审核人:

1、个人提出书面申请(个人基本情况、报考学校、专业、培养方式),单位和学校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师资科; 

2、经审核批准,出具报考介绍信; 

3、录取后到师资科签订协议书(报考非定向委培研究生初试合格后,办理调档手续,录取后到人事科办理离校手续); 

4、定向委培研究生每学期末将个人在就读学校的全面表现情况向所在单位作书面汇报,参加所在单位年度考核; 

5、毕业回校后,持毕业证、学位证(非定向委培研究生持就业报到证)回校到人事科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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