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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考级、兑现相应待遇程序
2015-09-20 18:03   审核人:

省人事厅布置考工工作——转发机关文件——根据文件要求,通知各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个人写出工作总结,单位对其进行考核——单位审核报考资格、进行汇总——报名情况报人事处劳资科——劳资科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报校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办公室——上报省教育厅——审批合格者参加省人事厅理论、实践考试——省人事厅工考办核发技术等级证书——报上级部门审批相应待遇通过——通知财务处兑现新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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